验收公示

北海市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厅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桂水水保〔2017〕14号)、《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等3个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20〕4号),北海市人民医院组织相关单位对北海市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1年12月16日至2022年1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北海市人民医院提出书面说明,并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   联系人及电话:林燕/18107798124

  • 北海市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2021-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