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广西合浦县南流江合浦城区河道防洪整治(二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厅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桂水水保〔2017〕14号)、《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等3个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20〕4号),合浦县水利局组织相关单位对广西合浦县南流江合浦城区河道防洪整治(二期)工程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整体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合浦县水利局或广西荟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说明,并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 建设单位:合浦县水利局 地址:北海市合浦县廉州镇南乐街69号 联系人及电话:罗泽彬/13978938020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广西荟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海市广东路69号 联系人及电话:黄小宇/13087797816   

  • 广西合浦县南流江合浦城区河道防洪整治(二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2024-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