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北海市湖北路(北部湾东路—北海大道)工程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厅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桂水水保〔2017〕14号)、《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等3个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20〕4号),北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织相关单位对北海市湖北路(北部湾东路—北海大道)工程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整体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北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说明,并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 建设单位:北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北海市北海大道建设大厦附楼6、7楼 联系人及电话:张康/17376086686   

  • 北海市湖北路(北部湾东路—北海大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2024-10-25